社福社保界、余建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和规范县城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房屋综合验收,提升开发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开发商工程质量监管和售后保障,在验收房屋前,检查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手续,把好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关。二是守住房屋保修内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归集业主验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及时处置。三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制定有效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宣传引导,确保维修资金良性使用,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维修资金有效化解基础设施短板。
二、推进业委会组建,提升小区自治能力
一是建立绩溪县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把好业委会(物管会)成员人选关。二是落实“红色物业”关于业委会(物管会)组建要求,完善党建引领业委会(物管会)建立运行机制,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三是充分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开展小区管理各项工作,推进住宅小区自治队伍建设。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用电用气、电梯等专项检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公示制度,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公示水电价格、维护费用等,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作。三是以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为阵地,建立调解室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以市长、县长信箱和“12345”县长热线为抓手,化解物管小区矛盾纠纷。四是以县政府政务网“物业发布”窗口为依托,大力形成物业行业正向舆情宣传态势。定期筛选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稿件向专栏推送,把宣传工作打造成提升行业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理解。五是结合创建、创卫、城市更新等工作,重点解决物管小区配套设施落后、道路和卫生等问题。六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大力营造物业公司比、学、赶、超氛围,提升和培养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四、突出关键环节、夯实物业服务基础
一是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它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通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形成物业管理招标准入机制,优化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二是开展“物管小区项目负责人接待日”活动。做到问题答疑、投诉处理、吸收业主意见。通过面对面倾听,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三是完善物业服务承接机制,建立物业服务退出前资料移交清单,完善退场手续。四是拟研究制定《绩溪县城区物管小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推动形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县、镇、社区分级考核制度,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五、突出部门联动,提升物业管理效能
一是建立小区管理多方参与机制,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示部门执法职责、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畅通居民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巡查工作,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物管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检查,着力消除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开展政府引导和有关方面自主选择相结合的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平台宣传解读相关条例,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引导居民树立物业服务消费理念。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吕美君
联系电话:0563-8160059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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