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公开
 
县政协台侨民宗界委员建议: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和运营

时间:2024/4/19 11:11:0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22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受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同时,低碳绿色环保理念已深入人心,随着科技创新发展,响应国家绿色环保的政策,新能源汽车正慢慢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据了解,截至目前完成登记上户的新能源汽车600余台,预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上户数将持续增长。据县住建委反馈,目前全县已经在新建小区或公共建筑停车场时,已建成31台公共充电桩。从我县目前的新能源汽车拥有量来看,充电设施的建设进度有待加快。

二、存在问题。一是公共区域设置充电桩较少。根据安徽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出台意见要求: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100%预留安装条件,并为这些电动汽车车位配足变压器容量,提前预留管线通道及配电设施、计量装置和充电设施的位置。截至目前,我县充电桩数量远未达到意见要求数量。

二是充电桩难安装。充电桩在公共车位必须由物业统一规划安装并管理运营,这个问题对新建小区来说基本上不存在,但对老旧小区来说,受到空间限制影响,车位紧张,同时电力配置上可能无法满足充电桩的负荷及使用,在新建充电桩上的费用上难以形成共识来分担建设和维护成本。

三是已建的充电桩未投入使用。目前全县已经在新建小区或公共建筑停车场时,建成31台公共充电桩,开通的仅有10台,有13台因无统一的运营主体导致至今未未开通使用。

三、建议措施

一是增加充电桩数量。建议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老旧小区在改造中,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探索场站共享、“加油站+充电”等新型商业合作运营模式。

二是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建立住建、规划、供电及消防等部门的联席办公制度,统筹协调充电桩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为申请充电设施报装增容等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办理程序,鼓励个人安装充电设施。

三是加快推进“绩溪县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公共共享服务。



    

 

Copyright 2021-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协绩溪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101548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6号 技术支持:亿家网络  通信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号行政办公中心 邮编:245300 联系电话:19156358600 传真:0563-8162095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