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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民盟界委员建议:加快实施“古城复兴” 提升名城文旅品质

时间:2024/4/19 11:07:5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20



绩溪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绩溪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商贸、旅游等业态跨界融合,成功引进绩溪系巷美食城文旅综合体项目,其中系巷美食城-中国徽菜博物馆于2021年投入运营。然而,当前绩溪古城距离5A级景区的标准还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我县古城保护利用受到总体规划、管理机制、资金保障等因素的制约,古城复兴和业态培育等还没有形成规模与氛围,推进项目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二是古城旅游资源、资产尚未有效整合,古城利用存在不同程度的形态松散问题,未形成具有特色文化的旅游综合体;三是古城闲置可利用资源缺乏“点、线、面”有机融合,古城缺少地标形象,旅游服务功能尚不完善,“微度假”“体验游”等新业态未能有效落地布局;四是古城徽文化资源的盘点、挖掘和利用不够,文化资源未能转化成经济增长点。为此,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积极构建古城保护利用体系。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及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要求,加快实施“古城复兴计划”,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从“静态保护”到“动态活化”转变。建议出台《绩溪古城保护相关审批事项规程》《绩溪古城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收储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的建设进行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风貌。

(二)坚持机制体制创新,激发古城文旅保护利用活力。建议提升绩溪名城保护事务管理中心规格,牵头负责古城日常保护管理。县政府建立古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古城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理有序利用古城文旅资源,探索以国有平台公司为载体,招融文旅市场运营主体,带动发展具有古城特色的新型业态,将古城打造为具有徽文化特色的旅游综合体。

(三)坚持资金保障,提升古城保护利用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将名城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设立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名城保护,不断提升名城利用效益。拓宽资金渠道,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主动对接国家政策性银行,大力争取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文保资金支持。

(四)坚持项目带动,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双赢共收。围绕古城特色, 谋划确定符合绩溪古城的主题定位。东山公园、扬之河水面景观和古城核心带交相晖映,探索打造集山城风光、水上乐园、创意剧场、音乐灯光秀等于一体的“印象绩溪”古城场景。建议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体文旅化提升改造,打造中正坊商业休闲街区、文庙文化体验街区,恢复传统手工作坊和老字号商铺,活态展示非遗化,打造最具徽州市井味道的步行化商业休闲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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