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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南委员建议:将自然保护区的集体林纳入公益林管理

时间:2024/4/18 16:39:0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对于自然保护区林地中符合条件的,已按规定纳入了国家级公益林范围,中央财政也相应安排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境内面积5050公顷,其中集体林面积371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73.6%,涉及伏岭镇逍遥村、永来村、大障村、江南村4个村的山场。3717公顷集体林中现有公益林968公顷,天然商品林1152公顷,没有划成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还有1597公顷。

近两年,国家在对全国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清凉峰也进行了优化整合,优化整合的数据已经形成,就等国家批复了,整合前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成三个区:其中核心区1505公顷,缓冲区1384.8公顷,实验区2160.2公顷,优化后是分成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两个区来进行管理,清凉峰国家级优化后总面积4353.82公顷,其中核心控制区2324.72公顷,一般控制区2029.1公顷,优化前只将172公顷集体林划入核心区,优化后将有991.72公顷集体林纳入核心保护区。

清凉峰管理站在日常管护中,遇到群众反映最多的就是生态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法律,自然保护区林木是禁止采伐的,这次优化整合后,将有更大面积的集体林纳入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将更加严格保护,区内群众意见比较大,在历次巡视巡察中,群众的信访也比较多,建议将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划成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1597公顷全部区划为国家公益林,划成公益林后,能够增加保护区群众的收入,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条可持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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