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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9/7 10:52:4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429



朱建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以来,绩溪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农村改厕、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全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重点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省市要求,2019年开始,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以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绩溪县开展村庄整治、庭院整理“双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清洁整治春季清洁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全面部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2022年,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开展镇村环境攻坚战,印发《乡村建设组工作方案》,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镇村环境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15次督查暗访。要求各乡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影响政府驻地市容和环境的违章搭建、棚舍、落地店招、立柱搭建及搭建内的构筑物等进行集中整治。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限期整改。2022年各乡镇共开展2243次集中环境整治,49000余人次参加,清理乱搭乱建791户,无功能建筑约22000平方米,残垣断壁511处,废旧广告牌2522个。

二是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共完成8692户农村户厕改造,普及率达93.01%。同时,为保证改厕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改厕结果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为确保建后有人管,印发《建立绩溪县农村改厕工作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的通知》。并在伏岭镇、长安镇开展先行试点,建造了大的蓄粪池,购买了吸粪车,基本上构建了维修和清掏一体的管护体系。其他乡镇同步推进,并同时制作了管护牌将管护电话上墙公布。

三是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以来,我县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733万元,建成省级中心村22个,市、县级中心村25个,创建了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重点示范村5个,实施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76个。完成上庄、家朋2个示范片区建设。2022年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整治硬化村庄道路9987米,安装路灯251盏,建设各类挡墙护栏4745.5米。建设文化广场和停车场1245平方米,整治无功能建筑7410平方米。实施绿化610平方米,河沟渠塘清淤约925立方米,清理水沟1861米。

四是大力推进垃圾污水治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纳入城乡垃圾处理PPP项目,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实现了村庄清扫保洁全覆盖。我县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效果实行“县主管部门—乡镇—第三方”的全方位监管,2022年4月对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运维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月度考核及日常监管的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对月度考核进行抽查,并会同农水局、财政局对乡镇日常监管成效开展季度考核。目前,我县10个乡镇(除华阳镇)72个中心村均已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心村区域8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均得到收集处理,绩溪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3月14日收到提案,3月15日就以县委农办名义发函给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监局4个有关县直单位,要求协同进行办理。下面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突出自然村和偏远村庄的环境整治力度,督促乡镇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自然村组道路、停车场、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逐步解决环境和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今年将联合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对乡镇人居环境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每月1次。同时,我局将结合日常下乡检查指导项目、改厕等时机开展不定期检查督导。并将部分偏远自然村庄环境卫生纳入年度考核。

对于生活垃圾随处可见问题。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运营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强对一线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明确保洁员清扫范围及清扫质量,强化责任心,并健全完善对保洁人员的考评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日常督查及“月考核”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村规民约,强化乡镇对损坏农村环卫设施、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以便PPP项目更好的发挥效益。

对于生活污水问题,利用有限的资金逐步实施。目前,县生态环境分局已会同扬溪镇和板桥头乡编制《绩溪县扬之河沿线乡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并打包并申报中央环保资金项目,总投资估算0.7亿元,重点实施扬溪镇和板桥头乡下辖自然村污水治理,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报告批复、省级专家评审等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纳入生态环境部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另外,已会同金沙镇和家朋乡编制《绩溪县水阳江上游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并打包并申报中央环保资金项目,总年投资估算0.68亿元,重点实施家朋乡、金沙镇下辖自然村污水治理,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

二是督促乡镇开展好国省道沿线村庄及无功能建筑整治。根据“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乡镇政府功能提升外延整治任务,突出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乱堆乱放、乱停放、占道经营等问题,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2023年计划安排上庄镇、长安镇2个乡镇。在环境整治项目安排中,我们将坚持以无功能建筑整治和残垣断壁、畜禽粪污整治为重点,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宣传政策,强化内生动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工程,点多面管。需要各级强化责任意识,尤其是乡镇。我局将和乡镇一同利用新媒体、微信、移动宣传车、大喇叭、明白纸大力开展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同时,要求乡镇在实施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党员干部带头,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门前三包”等,逐步完善保洁机制,形成村庄自己居住、环境自已爱护、责任自己落实、监督自己实施的自我管理机制。持续发挥好各村“生态美超市”在垃圾分类中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农民群众生活习惯,带动和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不断固成果,补短板,强提升,创新工作思路,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章基挺

联系电话:8155591

2023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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