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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9/7 11:19: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382



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先后建成了绩溪县综合健身馆、公共体育场等大中型场馆,每年对各社区及乡镇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各社区、村委会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均建成两个以上的公共健身场地。目前,绩溪县体育中心项目暨徽州学校新建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按照国家体育场馆乙级标准设计建设绩溪县体育运动中心(主要包括体育馆、游泳馆),体育馆建筑面积约13868.8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约7554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弥补我县大中型体育设施和室外密集型运动场地的不足。同时,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及《绩溪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新建居住管理单元均需设置体育设施,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件规划设计条件中严格执行。后期规划建设综合查验中,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配套体育设施按规划要求实施到位。

关于学校现有的体育设施,我县已于2013年印发了《绩溪县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体育场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免费向社会开放。疫情期间,严格按照有关防控政策执行。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投入,督促社区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完善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体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8162063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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