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零容忍是一种态度

时间:2011/1/30 16:46:13 来源:安徽政协网 作者:不详  浏览量: 1080



    最近读到一个新词:“零容忍”,大抵从“零距离”引申而来,表达的是一种强硬的态度。
  此词被应用的典型例子有二:一是南方一家报纸报道当地奶粉全线涨价,经物价部门调查核实为不实报道,于是发改委在澄清事实的同时表示: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二是教育部举行高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会上,一位副部长针对当前学术方面出现的一些弄虚作假以及治学方面存在的违背学术诚信原则剽窃他人成果、篡改伪造科研数据的情况,重申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
  经济形势严峻,对于那些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或者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仅凭主观臆断作出的对经济和价格走势的预测评论,的确不能给予丝毫通融。高校乃清静之地,对于那些为了职称或者知名度的需要,而采取不光彩手段、窃取他人成果,如眼下正沸沸扬扬的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在其著作中抄袭他人材料一类,也确实不能些许迁就。可以说,上述二例所引“零容忍”,既表明了有关部门“净化环境”的决心,也体现了有关部门行政能力、应对能力的提高。
  改革向纵深推进,矛盾不断、问题不断,十分正常;社会转型期,观念多元、行为多元,不足为奇。对出现的矛盾、问题如何解决,对出现的观念、行为如何引导,对政府部门而言是一个挑战。在这里,决心很重要,能力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态度。有人上访、有人闹事,有人玩忽职守、有人任意决策,有人浮夸空谈、有人脚踏实地,有人热衷拉关系、有人埋头干工作,有人潜心学问、有人追名逐利……面对这种种现象,有关部门持一种什么态度,关系到群众的信心指数,关系到社会风气、政治风气。零容忍就是一种旗帜鲜明的态度。不过,在零容忍的问题上,也要警惕两种倾向。一是只对可以做到零容忍的现象采取零容忍,而对某些明显不能容忍的,比如凭借垄断地位随意提高有关物品价格、依托手中权力随意出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定、仰仗垄断资源带来的效益领取巨额年薪等等,却取容忍的态度。二是只对与本部门利益无关的现象零容忍,而对那些利益攸关的现象,比如教育主管部门之于高校教育评估中的乱象、校长任命中的忽略学术背景,交通主管部门之于高速公路已收回成本却仍继续收费等等,则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或者取虽反对却无奈的态度。
  凡事都有态度,特别是政府部门。没有态度或态度暧昧让人怀疑你的行政能力或动机,体现公众意志的态度给人信心和希望,基于部门利益的态度则只会导致行政成本最终增加,因此在对不良现象的态度上,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Copyright 2021-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协绩溪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101548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6号 技术支持:亿家网络  通信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号行政办公中心 邮编:245300 联系电话:19156358600 传真:0563-8162095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