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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萍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

时间:2026/4/2 14:38:0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02



近年来,我县围绕文明城市建设,先后出台《绩溪县养犬管理办法》(2022 年实施)、《城区文明养犬通告》及《关于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通过城管执法、社区宣传等举措,养犬规范化、文明化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结合《办法》后评估报告及群众反馈,仍存在突出问题:1、认知盲区待突破:部分市民对养犬登记流程、禁养名录等核心规定知晓率不足,对依法规范养犬行为的认识不深;2、执法能力有短板:流浪犬捕捉工具原始,无害化处理缺乏专业性,目前处置犬尸方式大多为填埋,存在环境污染风险;3、市民素质需提升:少数市民早晚遛狗,“乱拴乱放乱排”、“只养不管”、“只遛不牵”、粪便不处理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增加百姓安全卫生风险和环卫工人负担。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意识。始终将养犬规范化作为城市管理的常态化、持续性事务,对市民养犬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动态化跟踪,相应补充管理对策,使市民养犬持续走在法制化、文明化的轨道上。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由城管部门牵头,联合县文明办等机构,制作规范养犬专题宣传片,内容突出市民养犬行为“可为不可为”、养犬规范法规及违规处罚案例,在县政府广场、街心花园大型宣传栏经常性播放;在社区、主要道路、小区、宠物店、宠物医院张贴市民规范养犬宣传资料,在宠物店、宠物医院可同步发放含免疫、登记流程的 “一站式服务卡”;可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养犬规范化行为,始终做到宣传先导。

三是提升管控效能。1、完善硬件保障:为城管执法队伍配备智能捕犬器、防刺手套等专业装备,推进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点实现“收运-处理- 溯源”全流程规范管理。2、优化执法机制:建立“公安+城管+社区”联合巡查制度,在早晚遛犬高峰对和谐广场、东山公园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3、细化处罚标准:参照《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明确处罚细则。对养犬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置,并进行案例公示。

四是推进社会共治。1、建立信息共享:建立县养犬管理信息平台,打通公安(登记)、农业农村(免疫)、城管(执法)数据接口,实现犬只信息 “一码查询”;2、激励社会参与:组建县养犬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参与养犬登记、流浪犬救助、领养推广等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劝导、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文明养犬家庭”评选,营造“养犬光荣、违规可耻”的社会氛围。建立不规范养犬行为举报奖励措施,调动全社会共管潜力。3、完善服务便民设施:综合考虑,在城区一些重点路段、重点场所新增宠物拾便箱、文明提示牌,配备可降解拾便袋等便民服务设施,起到“宣传与服务”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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