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的提案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和深切的民生关怀,为我县加强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现就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采取了相应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持续加强全链条监管。一是严格生产环节许可审查,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专柜专管、专人负责”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消费量大及以往抽检中问题较多的食品品种,加大对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排查力度。
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共计划抽检51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27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15批次;风险监测25批次,计划将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纳入风险监测。2023年组织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抽检22组,发现不合格样品3组,其中1起餐饮单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入选市“两超一非”典型案例;2024全年共抽检食品215组,其中面制品6组。
充分发挥民生快检筛查作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个基层所及城区华阳生活广场、西区农贸市场皆配备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日(工作日)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快速检测,2024年以来,各快检室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39000余批次。此外,市民也能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线下发布的“你点我检”民意收集表,对自己关注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投票,县市场监管局将会根据投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抽检并将结果及时公示在政府官网上。
聚焦“两超一非”问题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两超一非”问题危害的宣传,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致力于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加工面条时可以添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作为防腐剂,但使用量不应超过0.25g/kg。此外,严禁在加工面条时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剂。其他食品添加剂也有明确种类及使用量规定。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面点加工点提升改造,加强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知识宣传指导,统一组织面条和面皮加工点、代销点在显著位置张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致害严重后果。加工制造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商户在店铺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添加剂种类及品名;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商户统一签订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并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督促指导餐馆规范采购,做好索证索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持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我县食品安全秩序。
联系人:程军
联系电话:19156278208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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