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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8/13 11:34:3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63



无党派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发挥好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在文旅建设中核心作用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文物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为引领,常态化纵深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落实落地。一、以项目为抓手,构建文物保护大格局。2023年度,文物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计900余万元,实施18个项目,涉及文物本体维修及三防工程。2024年度,累计投入120余万元,实施5个文物修缮和三防工程。二、用好用活文物资源,搭建对外交流平台。2023年度,博物馆(含三雕馆)接待观众11万余人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余篇。2024年度,博物馆(含三雕馆)接待观众13万余人次,举办临时展览13个,打造党建服务、思政教育品牌,常态化开展系列讲座,总计举办社教及志愿服务活动33场。绩溪文庙及明伦堂考棚对外开放参观,与乡镇共同推荐的仁里古建筑、伏岭祠堂群活化项目荣获省、市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三、深化文旅融合,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2024年,积极申报“邑小士多、代有闻人”绩溪名人故居文物主题游径,以绩溪文庙为起点至徽杭古道绩溪段终止,有机串联,集中展示县域名人专题的历史文化,打造具有人文内涵的城市名片。四、多措并举摸清家底,创新传承中华文脉。2024年度,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复查三普登记文物452处,新发现文物57处,普查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家文物局、省、市文物部门肯定。

下一步,县文物部门将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文件精神,自觉贯彻落实到基层文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担负起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责任,确保规划落地、政策落实、工作见效,进一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奋力谱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新篇章。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民众知晓度。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文博宣教工作年度计划,多渠道多类型开展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动员公众主动参与到保护工作当中,吸引更多人了解当地的文物和历史文化。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修缮保护。2025年,申请文物资金100余万元,在实施修缮工程1项,防雷工程2项,持续推进国保单位综合监控系统、文庙彩画保护、文物建筑白蚁防治等项目落地落实,有效保护和保存历史文化物质载体,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三是加强协同和业务指导。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中对相关项目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在涉及文物建筑施工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开展定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四是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修缮模式。借鉴郑氏住宅修缮经验,携手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协调修缮文物建筑,鼓励产权人以房屋共享或出让一定期限使用权的方式推进建筑的活化利用和创新性开发。

感谢你们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志超

联系电话:0563-8167190

 

       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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