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有效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工商联、总工会、残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单位,制定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衔接程序、相关保障等事项。
2.加强救助工作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救助工作成效,推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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