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因某种原因亡故,家中只剩下父母的家庭。失独父母主要集中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出生(年龄基本在60周岁以上)。
我县失独家庭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县共有失独家庭 183人,其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11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72人。失独人员中60岁以上失独人员占61 %。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失独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大多数农村失独家庭受文化水平、致富技能限制,收入普遍偏低,主要依靠计生特别扶助金(860 元/月)、政府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政策维持生计。二是精神创伤大。独生子女的离世使老人老无所依,精神伤害较大,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失独老人大多不愿与人接触,且长期沉浸在丧子(女)的痛苦之中,心理问题比较严重。三是养老就医难。我国传统的观念就是“养儿防老”,失去唯一子女,父母顿感老无所依。绝大部分老人非常担忧自己与配偶养老问题。
为此建议:一是进一步摸清失独家庭的底数,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改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方式,允许特殊家庭采取义工、“生态美超市”积分等方式抵扣基本医保费用;建立困难失独家庭专项扶助基金;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体系建设,为困难失独家庭建立稳固可靠的保障体系;鼓励养老机构优先收纳失独老人。
二是建立关爱失独家庭共同协作机制,政府要建立困难失独家庭救助的领导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将困难失独家庭关爱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好失独家庭精神抚慰措施。1、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双岗”失独家庭联系人制度,为每户失独家庭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实现全县失独家庭“双岗”联系人全覆盖。定期组织志愿者走进失独家庭,开展与失独老人交流沟通送温暖活动,丰富失独老人精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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