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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9/18 9:17:1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255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深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县81个村(社区)按照《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南》要求,每个村(社区)均已安排配备法律顾问,人员队伍基本组成为:执业律师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司法所长、村级法治副书记、司法局机关干部等。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工作,采取实地服务和远程(电话、微信等)服务相结合,为村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为村(居)委员会涉及的社会治理、合同项目、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辅助工作,在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看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一些短板:一是专业人员不足,按照《工作指南》要求,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不得超过5个,市对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中要求“村居法律顾问90%以上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以参与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员有较大缺口;二是经费保障不足,除个别村(社区)为自行出资聘用外,其他均为公益服务,去年底县司法局在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仍从办公经费中挤出一万余元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虽实现零的突破,但还是保障不足;三是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到位等等,以上问题也是亟待解决。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单位,争取支持并收集意见。

收到政协提案后,政府分管领导立即进行交办,县司法局及时成立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由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公法股负责人与提案人及时进行了面对面沟通,明确工作思路,拟定工作方案。因公职律师分布在全县各党政机关单位,工作调度涉及面广,县司法局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领导的同意和支持,之后向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及本人征求意见建议,得到广泛支持理解,同时将一些合理建议在工作安排上做好落实。

  (二)拟定工作方案,做好人员调整,明确职责义务。

  将公职律师纳入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才队伍,由19名公职律师、8名执业律师、4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人员安排方面综合考虑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尽量做到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能发挥专业优势,为基层做好法律服务。同时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服务方式、履职义务等内容。工作管理方面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督导相结合,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强工作保障,保持沟通联系顺畅。   

进一步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和日常保障,公职律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做好工作保障,鼓励建立激励机制,乡镇和各部门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以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的积极性,增强工作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认真开展好以下各项工作,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壮大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队伍,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律师队伍政治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

  二、继续完善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管理和日常督导,完善管理考核制度,促进法律顾问依法履职,在加强基层法治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充分发挥出律师的专业优势。

  三、努力提高工作保障。积极争取和筹集资金,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乡镇和各部门加大保障力度,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绩溪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章晔

联系电话:8159026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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