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社区矫正工作从2007年正式实施。10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86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522人。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非正常上访或参与群体性事件情况。因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首批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荣誉称号”。绩溪县政协长期以来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大力关心支持,促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一、社区矫正场所建设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社区矫正中心是社区矫正监管、执法的集中场所,2013年绩溪县社区矫正中心成立以来,县政协多次莅临调研指导。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中心原有办公面积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县政协了解此情况后,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向相关单位协调,最终县政府同意将县城西区临街上下8间门面房划拨给绩溪县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中心办公用房。2016年初,新建的绩溪县社区矫正中心投入使用,新中心各项功能室一应俱全,规模位居全市前列。县政协于当年再次视察新社区矫正中心,对中心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因绩溪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先进社区矫正中心”荣誉称号。
二、社区矫正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2017年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再次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各项基本工作规范化开展提出诸多建议。在县政协持续关注下,县司法局积极将社区矫正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在监督管理方面:认真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请销假制度,运用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严肃查处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行为。在教育矫正方面: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
三、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不断增强
县政协多次关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专门就此问题到县司法局进行过现场调研,提出解决对策。在县政协支持下,绩溪县司法局2016年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一次性招聘13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县司法局还积极利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和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力量,打造社区矫正执法和管理骨干队伍。为管好用好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绩溪县司法局专门出台了《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岗位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增强工作责任感,激发工作热情。
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法治绩溪、平安绩溪的重要手段。绩溪县司法局将在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围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这一根本要求,持续做好做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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