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方美红绩溪县九届政协委员资格,免去绩溪县九届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2016年9月6日县政协九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绩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因涉嫌犯罪,撤销方美红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免去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政协绩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