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政协各组成单位: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为切实做好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的提案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委员职责。提案是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为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献计出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积极以提案形式反映社会各界的呼声与要求,为绩溪的发展建真言献良策。
二、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案人要树立“精品”意识,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兼备的要求,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一要准确选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就如何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提案(具体参考选题,见附件1)。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问题命脉,所提问题既真实可靠又具有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三要充分论证,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使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在撰写提案时,切勿仅反映问题而不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切勿借提案为名挟私为己为他人反映个人问题。要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提案。
三、把握提案格式要求,写好写实重点内容。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写明案由,这是提案的主旨,应以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并注意案由和提案内容的一致性。二是写清提案内容,包括案由分析和建议及解决办法两个部分。案由分析是提案的核心,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建议和要求,是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并力求具体和可行。同时,在书写提案时,要做到“一事一案”,否则不能立案或无法确定承办单位。三是注明提案者。在提案中要写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单位名称和通讯方式。联名提案,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四是书写工整,格式规范,一式两份。凡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等方面有不同意见的,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究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不予立案。请各位委员在撰写提案前,先仔细阅看后,按本通知所附提案表认真书写。
四、超前作好充实调研,认真书写提案文稿。各位政协委员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好提案。已完稿的提案可提前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行政办公中心D213)。大会期间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附:1、提案参考选题。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绩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号。
3、需了解提案相关知识和参考选题的请登录绩溪县政协网站(www.jixizxw.com)
政协绩溪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2012年度提案选题参考
1、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绩溪构建进程的建议;
2、关于大力抓好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县经济大发展、快发展、高速发展的建议;
3、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建议;
4、关于做大做强主导优势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建议;
5、关于改进我县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6、关于立足“三区一廊”,“东进西扩”建设的建议;
7、关于加大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8、关于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方面的建议;
9、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新型实用技术和农民培训方面的建议;
10、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11、关于扩大社会就业方面的建议;
12、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建议;
13、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的建议;
14、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面的建议;
15、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教育水平和竞争力等方面的建议;
16、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方面的建议;
17、关于我县城市绿化及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18、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方面的建议;
19、关于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建议;
20、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方面的建议;
21、关于我县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22、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建设法治绩溪的建议;
23、关于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议;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纠正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建议。
提案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页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绩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 次会议提案第 号
案 由 |
|
提案者 |
|
委员建议承办单位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附 议 人 |
通 讯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查意见 |
|
|
|
|
|
|
注:1、第一提案人请逐栏填写,附议人写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2、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集体提案请单位负责人在“提案者”栏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