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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路边公共停车位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5/11/11 15:07:4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41



绩溪县政协常委朱建辉反映: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及城市发展加速,旅游业蓬勃兴起,城区、景区范围内的人流量和车流量也与日俱增。尽管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停车位建设力度,但停车供需矛盾依然严峻。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各地允许在适宜区域设置路边公共停车位。然而,这些公共停车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强占车位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路边公共停车位迫在眉睫。
一、存在问题
(一)强占现象普遍
部分商家为自身便利,使用反光锥、石墩、自行车、废轮胎等物品长期霸占路边公共停车位,导致真正有停车需求的市民无法使用。一些居民为方便自家车辆停放,也在公共停车位上私设地锁,堵住已停车辆,使得公共资源沦为私人领地。
( 二)管理主体不明确
路边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城管、交警、住建等,但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管理重叠和空白区域。遇到问题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规划不合理
部分路边公共停车位的设置未充分考虑周边交通流量、道路宽度和行人安全等因素。一些停车位设置在狭窄的街道或路口附近,导致交通拥堵,行人通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
(四)信息化管理滞后
目前,路边公共停车位的信息大多未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监管部门难以高效监管,车主无法实时获取空位信息,寻位耗时费力。
二、建议对策
(一)加强执法力度,整治强占行为
城管、交警等部门应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对路边公共停车位进行巡查,对强占停车位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使用物品强占车位的,依法予以警告和没收;对私设地锁的,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对非法堵车的给予处罚。 建立便捷举报渠道与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核实后给予奖励,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
(二)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协同机制
进一步明确城管、交警、住建等部门在路边公共停车位管理中的职责,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强占停车位等违规行为;交警部门负责维护停车秩序,对违规停车进行处罚;住建部门负责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定期会商解决难题,形成管理合力。
(三)科学合理规划,优化停车位布局
交通规划部门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流量情况,对路边公共停车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考虑周边商业、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停车需求,以及道路宽度、行人安全等因素,合理确定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定期对路边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增加或减少停车位,优化停车位布局,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路边公共停车位的实时监测和管理。为规划、管理、执法(如识别强占)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查询空位、预约、缴费,减少无效巡游。
规范路边公共停车位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明确管理主体、科学合理规划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路边公共停车位存在的问题,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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