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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迫在眉睫

时间:2025/11/11 14:57:2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13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我市各地充分利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自然山水资源,因地制宜、示范先行、有力推动,目前,已入选中国传统村落85个、省级传统村落117个,总量位居全省第二,创成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2个(绩溪县、泾县),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但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利用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传统村落出现空心化。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聚集,一些村落“人去房空”,偏远自然村“空心化”苗头逐步显现。二是古建筑、古民居保护利用难度大。一些老房屋、传统建筑年久失修,自然损毁严重,产权复杂,部分传统手工艺面临着无人传承的问题。三是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在保护实施中,简单复制、千村一面,缺少特色。四是文旅融合不够紧密。业态植入缺乏新意和创新,表现形式单一、活力不足,缺少影响力大的出圈产品。
为此,建议:
一、保护历史根脉,留住传统村落“古韵本色”。历史遗存是传统村落的生命,也是文旅融合发展的基础。建议加强现有传统村落的保护,深入开展普查登记,对符合传统村落申报条件的村,参照传统村落先行进行保护,通过划定空间管控范围,对村落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貌、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对现有历史遗存挂牌保护,避免遭受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为持续申报传统村落打好基础。审慎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审核把关,突出地域特色,避免简单复制、千村一面。建议将“传统村落志”编纂作为保护传承的重要路径,纳入文旅资金奖补范围,加快实现传统村落志编纂全覆盖,为后续研究、利用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加强活态传承,提升传统村落“文化味道”。建议深入梳理和挖掘各地特有的“名人名村名城、美食美景美文”资源,支持乡镇、村盘清特色文化元素,统筹布点建设非遗民俗馆、村史馆、研学游基地,推动传统村落中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生态伦理、传统技艺、家风家训活态传承,让旅客感受乡愁记忆和文化根脉。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对老屋分类进行保护改造,保留传统文化元素。差异化规划和培育文化品牌,组织民俗节庆、非遗展示、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快开发“徽字号”等传统文化文创产品,提升文化表现力、传播力。
三、强化转化利用,促进传统村落“文旅相融”。建议抢抓“大黄山”建设、提振消费等政策机遇,通过“村落徽州”等系列项目牵引,完备旅游基础要素、合理规划旅游线路、讲好文化故事、提升服务质量,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推动非遗、美食、民俗、民宿、研学、康养、休闲、农耕与旅游深度融合,催生一批非遗村、艺术村、康养村、红色村、美食村等特色村落,打造“一站式”旅游目的地。深耕“小、精、美、专”,加快开发更具沉浸式、体验式的文化形态与文化产业,为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加快形成文化IP、旅游“爆品”。
四、共建和美家园,浓厚传统村落“烟火气息”。保护传统村落关键在人,要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促进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营造近悦远来、主客共享的生活氛围。强化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重视引进文化创意人才,留住原住民,吸引新村民,共同保护和开发乡村文化资源。加强对村民的培训,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农村工匠、非遗传承人,让村民成为文化故事的讲解者、民俗活动的表演者、传统手工艺的展示者、农家乐和民宿的经营者,在传统村落文化薪火相传的同时,有效增加村民收入。引导村民主动修缮改造老宅,发展民宿、农家乐、小院经济和特色农业,掀起“返乡潮”,形成农文旅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让更多村民共享乡村发展成果。(作者:县政协委员  汪中善  汪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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